陈zhixing
发表于 2014-2-18 21:57
太疯癫
发表于 2014-2-19 09:37
有代表性的言论还是不要说那么清楚好
香港人下下拿法律保护自己,并且会反过来拿法律威胁,恐吓,反告好人来给我们施压,达到推卸自己的责任目的,我曾经都吃过这样的亏,也是工厂跑路的事
是不是都说递封律师信
wushilin
发表于 2014-2-19 10:11
一棵树 发表于 2014-2-17 21:07
是不是,有人上街就是政府的错,政府要不要按法律法规办事,他们的工资到今天也没算好,就算把设备卖完不 ...
我要说的是有钱收的不用叫政府就到了,怎么到关键时候出点钱就这么多理由了。再说所谓每个老板都跑路的假设根本就不成立
朱见青
发表于 2014-2-19 10:13
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