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公益服务队章程》最新修改
告知:博罗公益服务队于2010年5月8日成立,并与2011年12月1日在县民政局正式注册为民间组织,队伍现在册会员2713人,队伍的壮大管理需要完善,因此《章程》也作相应的修改,并于201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上大家同意对《章程》的部分条例作了修改,报主管部门同意,并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另会上还选举产生了何彦起同志为博罗公益服务队常务理事兼龙溪分队副队长;李银英同志为博罗公益服务队副秘书长。此最新修改于2014年1月11日起执行博罗公益服务队章程
(修改说明)
第三章会员
第九条 加入本团体的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认真阅读并接受《博罗公益服务队章程》,了解和理解其权利和义务,填写入会申请表,个人会员参加本团体组织的培训,并且累计参加30小时志愿服务活动的,经本团体理事会或队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交纳会员费后,即正式成为会员,发个人会员证;单位会员派员参加过至少三次志愿服务活动,本团体将向会员颁发会员证以证明其会员身份。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一年内累计服务不足12次本团体活动的或每年参加活动不足30小时的,视为自动退会。如果6个月内无法参与活动,需书面向本团体申请,说明理由。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本团体由队长兼任理事长,副队长兼任副理事长,下设常务理事一名。 义工不是自愿为原则?毕竟为两餐奔波 以和为贵 发表于 2014-1-11 14:01
义工不是自愿为原则?毕竟为两餐奔波
嗯!这个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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