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顶. 发表于 2014-1-2 17:46

乡下仔 发表于 2014-1-2 16:43
我在派出所的老友确认,园洲“12.28”故意杀人案已破,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杜某,今晚园洲新闻会播

内容出自博罗公安:2014年元旦,经惠州、博罗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参战民警连续4天的日夜奋战,成功侦破了博罗园洲“12.28”故意杀人案,将犯罪嫌疑人杜某(男,24岁,河南省南阳市人)捉拿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功到自然成 发表于 2014-1-2 18:36

凌迟处死!

1625537703 发表于 2014-1-2 19:57

张天顶. 发表于 2014-1-2 17:41
各大门户网都有说。

呵呵

1625537703 发表于 2014-1-2 19:59

匠艺地产 发表于 2014-1-2 15:15
抓到凶手啦?园洲办案民警真够神速!                                                          ...

可惜不是园洲所为

sniper 发表于 2014-1-2 21:07

1625537703 发表于 2014-1-2 09:42
一个人死亡前眼睛与凶手见面如同相机能把凶徒拍下,叫做眼球取证.

你可能 睇电视多过头,这是不可能的~

LiSam 发表于 2014-1-2 21:52

天灾人祸。。。

8899 发表于 2014-1-2 22:35

破案了呀?园洲公安表扬一个

34357090 发表于 2014-1-3 01:18

{:soso__6371607166681853313_2:}{:soso__6371607166681853313_2:}{:soso__6371607166681853313_2:}

朱焕秋 发表于 2014-1-3 02:03

抓到马上枪毙!人间人渣!

张天顶. 发表于 2014-1-3 08:21

“经惠州、博罗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参战民警连续4天的日夜奋战,成功侦破了博罗园洲“12.28”故意杀人案“,没提到镇级的公安部门。

张天顶. 发表于 2014-1-3 08:32

朱焕秋 发表于 2014-1-3 02:03
抓到马上枪毙!人间人渣!
马上枪毙太便宜他了,不能给这只禽兽死在园洲,以免沾污了园洲的土质和空气。
应该要在枪毙这只禽兽之前,要拉它在园洲各主要街道游街三天,接着交给受害者家属折磨它三天(允许使用任何手段折磨这只畜牲,前提是不要给他自杀,和枪毙之前不要弄死它。)

1625537703 发表于 2014-1-3 10:14

sniper 发表于 2014-1-2 21:07
你可能 睇电视多过头,这是不可能的~

呵呵,不是没可能也许这没技术吧?

嘉华电器 发表于 2014-1-3 10:23

1625537703 发表于 2014-1-2 09:42
一个人死亡前眼睛与凶手见面如同相机能把凶徒拍下,叫做眼球取证.

是不是真的:funk:

1625537703 发表于 2014-1-3 10:27

嘉华电器 发表于 2014-1-3 10:23
是不是真的

听说这案能破监控视频和法医眼球取证

张天顶. 发表于 2014-1-3 12:49

引自南都的内容:据杜某交代,进屋后便和陈某聊天,确认她丈夫上班后,便突然从身上掏出弹簧刀威胁陈某,想要侵犯她,但遭到陈某反抗。因怕事情败露,杜某用刀残忍地将母女二人杀害之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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