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见青 发表于 2013-12-31 12:06

有可行的渠道解决问题的话.我相信他们也不想这样表达自己的意见.

第三只眼 发表于 2014-3-10 20:59

朱见青 发表于 2013-12-31 12:06
有可行的渠道解决问题的话.我相信他们也不想这样表达自己的意见.

对,但不能应为你受委屈了,就用别人的委屈来表达你的委屈。

朱见青 发表于 2014-3-10 23:55

第三只眼 发表于 2014-3-10 20:59
对,但不能应为你受委屈了,就用别人的委屈来表达你的委屈。

你说的也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影响到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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