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到自然成
发表于 2013-9-11 21:38
功到自然成
发表于 2013-9-11 21:47
奶牛之霸
发表于 2013-9-11 21:58
不该出手时就出手,就甘哀左。
太疯癫
发表于 2013-9-11 22:31
功到自然成 发表于 2013-9-11 21:47
案件中邓勇是不是有点冤,怎能负全责呢?
邓勇没有义务去帮周小平
他可以不理会周小平的唆使
但是他都做了
太疯癫
发表于 2013-9-11 22:40
作为普通朋友,如果不是捉贼,真的不要随便出手啊,这案例很有教育意义
不不不不不
发表于 2013-9-12 14:42
所以现在很多人都不敢随便做好事,不要责怪人们冷血,最冷的是【怕】,又有谁人能给温暖呢?
大山
发表于 2013-9-12 15:55
什么也不想说,只是路过。
功到自然成
发表于 2013-9-12 18:42
kan
发表于 2013-9-14 00:20
看过判决,本人认为法院对邓勇的判决正确!构成故意伤害罪。
吾米唔靓女
发表于 2013-9-15 15:11
周小平又负什么责任呢。。
kan
发表于 2013-9-15 21:39
吾米唔靓女 发表于 2013-9-15 15:11
周小平又负什么责任呢。。
按照刑法理论周小平也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教唆犯。
功到自然成
发表于 2013-9-16 20:42
功到自然成
发表于 2013-9-16 20:46
kan
发表于 2013-9-17 01:21
功到自然成 发表于 2013-9-16 20:46
另外胡某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跟本案有没有关系?谢谢!
本案侵犯的是个人的健康权,与受害人有没有驾照没有任何关系。当事人没有驾照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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