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到自然成 发表于 2013-9-11 21:38

功到自然成 发表于 2013-9-11 21:47

奶牛之霸 发表于 2013-9-11 21:58

不该出手时就出手,就甘哀左。

太疯癫 发表于 2013-9-11 22:31

功到自然成 发表于 2013-9-11 21:47
案件中邓勇是不是有点冤,怎能负全责呢?

邓勇没有义务去帮周小平
他可以不理会周小平的唆使
但是他都做了

太疯癫 发表于 2013-9-11 22:40

作为普通朋友,如果不是捉贼,真的不要随便出手啊,这案例很有教育意义

不不不不不 发表于 2013-9-12 14:42

所以现在很多人都不敢随便做好事,不要责怪人们冷血,最冷的是【怕】,又有谁人能给温暖呢?

大山 发表于 2013-9-12 15:55

什么也不想说,只是路过。

功到自然成 发表于 2013-9-12 18:42

kan 发表于 2013-9-14 00:20

看过判决,本人认为法院对邓勇的判决正确!构成故意伤害罪。

吾米唔靓女 发表于 2013-9-15 15:11

周小平又负什么责任呢。。

kan 发表于 2013-9-15 21:39

吾米唔靓女 发表于 2013-9-15 15:11
周小平又负什么责任呢。。

按照刑法理论周小平也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教唆犯。

功到自然成 发表于 2013-9-16 20:42

功到自然成 发表于 2013-9-16 20:46

kan 发表于 2013-9-17 01:21

功到自然成 发表于 2013-9-16 20:46
另外胡某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跟本案有没有关系?谢谢!

本案侵犯的是个人的健康权,与受害人有没有驾照没有任何关系。当事人没有驾照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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