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疯癫 发表于 2013-6-8 13:12

其实,如果第一次去劝自行车店的人不要乱停放,车店的老板遵守了秩序
就不会有第二次去强行没收自行车的事发生
也就不会发生争执打斗的一幕
除了要反思城管的暴力执法之外,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反省自己 有没有做好自己呢?

嘉华电器 发表于 2013-6-8 15:01

不要暴力

莫小北 发表于 2013-6-8 15:17

我觉得暴力解决不了什么问题的

hui 发表于 2013-6-8 15:32

唉!.............

子良 发表于 2013-6-8 16:41

编制是按户籍人口来配备的。所以要用编外人员。当然,不管是什么性质的用人,反正是你的人,从这点来说,是不分正式与临时的。

唯1 发表于 2013-6-8 17:33

电车男 发表于 2013-6-8 00:07
听说官方已经证实了,那位是临时工!

出事了就都说是临时工,这样的借口也太过虚伪了吧!!!:@

唯1 发表于 2013-6-8 17:35

纪香 发表于 2013-6-8 08:53
每次发生为类似的事,都称是临时工/

这所谓的借口,都只是为了逃避责任,最后,这类情况还是频频发生,最终敷衍了事~~:@

kevin哥 发表于 2013-6-8 20:04

没雨了

木子惠 发表于 2013-6-8 20:30

即使是临时工,也逃脱不了责任~:curse:

绿茶 发表于 2013-6-8 20:45

真正的临时工是不敢这样的,给那些大人物看家护院的临时工才敢狐假虎威!

惠民冷气 发表于 2013-6-8 22:23

电车男 发表于 2013-6-8 00:07
听说官方已经证实了,那位是临时工!

出了事就是临时工,不出事时是正式工:lol:lol:lol

惠民冷气 发表于 2013-6-8 22:24

电车男 发表于 2013-6-8 00:07
听说官方已经证实了,那位是临时工!

出了事就是临时工,不出事时是正式工:lol:lol:lol

琴指舞动 发表于 2013-6-8 22:30

不管是什么工吧,觉得,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这个行为,这个动作,足以危害对方的生命了。当以谋杀罪立案。而那人没死也只是说明他命好。起码试十个人,一半以上的会报销。

琴指舞动 发表于 2013-6-8 22:31

螞蟻 发表于 2013-6-8 10:52
其实那个黄衣女的也好牛逼的

“牛逼”改成“泼妇"

猴子 发表于 2013-6-9 03:13

曹曹 发表于 2013-6-8 10:28
如果你的摩托车是被他偷了,你也会上前两脚~!

你根本不了解这事情的经过..如果你的摩托车被抢了。还被这样打, 之后说是临时工做的你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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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还好园洲暂时还没有这种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