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不死 天理难容
Avril 发表于 2013-5-8 16: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好开放哦。老婆都能借。
请您看清楚;【现在的人都说老婆能借】,我有老婆借给别人就爽了。
倾国倾城 发表于 2013-5-8 17: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了,标题要改,什么叫自守啊,肇事在园洲,逃逸到九潭,居然说是叫自守,只有SB才会相信,想减罪的人,什 ...
改了,现在的人,有钱能使鬼推磨。明白就好。
人渣啊!!!!:@:@:@:@:@:@
管家仔 发表于 2013-5-8 19: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改了,现在的人,有钱能使鬼推磨。明白就好。
改得好,痛快
5月29??
5月29??
甘大涡{:soso_e103:}
这个貌似如事实有点不符
这件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楼主连日期都写错了
有没有罪不用等法律去判..相信事主一辈子都会发恶梦
酒是害人的,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害人害己,悔恨终生....
酒驾?如同死罪!一定要严惩!还死者一个交代!{:soso_e111:}{:soso_e155:}
13542711106 发表于 2013-5-8 13: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详细哦!楼主是记者吧!
应该系一名专业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