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疯癫 发表于 2013-5-7 21:31

“扶起”跟“救人”的区分

本帖最后由 太疯癫 于 2013-5-7 21:36 编辑

看了关于8哥《今日趣事!》的帖子引发的讨论,让我也有了一些想法
曾经看过关于教人如何救人的安全知识,说不能乱扶受伤的人,因为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肋骨骨折,乱动他,可能会让已经折断的骨头插进内脏,人为造成二次伤害,变成了好心做坏事
还有,扶起一个摔倒在地上的人,就是救了一个人吗?不扶起来就会死吗?会伤得更惨吗?

只是当事人站着打电话,给8哥看到了,拍到了,以为她没去安慰和问老婆婆有没事,只管在一边打电话,
觉得心里不爽,就发发牢骚
如果当事人边蹲下来安慰老婆婆和问她有没哪里痛然后边打电话,8哥拍到的是这个画面,就不会有那样的联想
眼见未必为实

我们可以理解8哥的 正义,也可以理解洒脱不幸遇到了这事出于慌乱而不知所措

8哥标题《今日趣事》,确实有点忽悠大众,何趣之有?最多是不爽的事吧了。

所以呢,8哥用词不当,发帖本没错,不发此帖,大家永远不会知道事实的真相,幸好当事人也是社区的,来澄清了,当然,洒脱也没错,只是细节做得不够好,让大家误解了,我们应该理解她,毕竟她也没逃,发生这样的事,吓都吓呆了,哪会处理,只好叫最亲的人来帮忙处理。大家别再误会了!

洒脱。 发表于 2013-5-7 21:35

本帖最后由 洒脱。 于 2013-5-7 21:43 编辑

真无奈~~~~只想说一句,让他删帖。

太疯癫 发表于 2013-5-7 21:57

本帖最后由 太疯癫 于 2013-5-7 21:59 编辑

洒脱。 发表于 2013-5-7 21:35 http://www.ln19.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无奈~~~~只想说一句,让他删帖。

澄清了就好,我很明白你的感受
做人,没必要每件事都要清清楚楚的给每一个人详细解释
你在同事中是什么样的形象,什么样的感情,他们自然在心里有了分寸,
会看扁你的人什么都会看扁你和妒忌你 ,甚至会恶意中伤你
懂你的人,不用你解释她们都会知道不是你的错,甚至会维护你的 名声
你太在意别人的眼光,你自然就不敢看别人的眼睛,哪怕别人多看你一眼,你都会胡思乱想
你要敢面对8哥那张已经发出的帖子,误会已经发生了,也已经澄清了,他也不是恶意中伤和针对你而发帖的

caner 发表于 2013-5-7 22:08

经过这件事,可以看出在网络上看见的不一这就是现实真正发生的情况 ,因为里面可能带有发贴者的主观情绪,所以,作为我们读者要带着理智的情绪去对待……洒脱你就叫八哥请你吃一顿当作道歉罗~{:soso_e113:}

太疯癫 发表于 2013-5-7 22:41

caner 发表于 2013-5-7 22: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经过这件事,可以看出在网络上看见的不一这就是现实真正发生的情况 ,因为里面可能带有发贴者的主观情绪,所 ...

这个建议不错 :lol

TOPMAN188 发表于 2013-5-7 23:09

太疯癫 发表于 2013-5-7 21: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澄清了就好,我很明白你的感受
做人,没必要每件事都要清清楚楚的给每一个人详细解释
你在同事中是什 ...

旁观者淸。

凌枫168 发表于 2013-5-7 23:34

只要8哥站出来说明一下或作个道歉就可以完事了

洒脱。 发表于 2013-5-8 00:10

RE: “扶起”跟“救人”的区分

太疯癫 发表于 2013-5-7 21: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澄清了就好,我很明白你的感受
做人,没必要每件事都要清清楚楚的给每一个人详细解释
你在同事中是什 ...

我还是那句只求删除图片。不管怎样我还是很介意把自己这样不堪的一面摆到网上。将心比心,换成是他自己又会怎么想?况且我是个女的。

太疯癫 发表于 2013-5-8 06:56

洒脱。 发表于 2013-5-8 00:10 http://www.ln19.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还是那句只求删除图片。不管怎样我还是很介意把自己这样不堪的一面摆到网上。将心比心,换成是他自己又 ...

我发现已经被移动到斑竹办公室了,这下可以放心

沥东村新人 发表于 2013-5-8 07:10

TOPMAN188 发表于 2013-5-7 23: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旁观者淸。

想看看8哥发的贴都不行,提示没有权限

电车男 发表于 2013-5-8 09:16

新闻讲求真实,而且不能添加任何感情色彩或猜测成分!
如果涉及到人像或是车牌号,最好是打上格子!

话晒都吓大 发表于 2013-5-8 09:35

该相片被上传到网上,对当事人已经造成不良影响,且当事人要求删除,发帖人应配合删除相片并消除影响。

金鱼哥哥stephy 发表于 2013-5-8 09:54

凌枫168 发表于 2013-5-7 23: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要8哥站出来说明一下或作个道歉就可以完事了

為什麼要8爺道歉??

JunAn。 发表于 2013-5-8 09:58

哎,怎么说呢!已经澄清和移贴了就不要再讨论那么多吧~~
况且8哥在社区也是比较有名声,乐于助人的人!!!
只是当时在场看到这场面各人的想法不同而已~

洒脱。 发表于 2013-5-8 10:54

太疯癫 发表于 2013-5-8 06:56: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发现已经被移动到斑竹办公室了,这下可以放心

那起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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