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ana 发表于 2013-5-11 09:41

MIini 发表于 2013-5-10 21: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甘样讲好似有D唔多客观咯。我相信八爷将呢件事摆上网,系想以此事讲比大家知,撞到人,应该要首先扶起,关 ...

绝对赞同,小小事,没必要这样。

banana 发表于 2013-5-11 09:43

子善 发表于 2013-5-10 22: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相片在哪里?

相片都看不清人。

MIini 发表于 2013-5-11 14:15

banana 发表于 2013-5-11 09: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绝对赞同,小小事,没必要这样。

嗯嗯,是啦。另外弱弱地讲一句,其实我都看5清张相里面的人,虽然楼主都系汇星噶,我都无听过公司的人讨论过呢件事。所以我念,不如就甘算啦,5好再吵啦,貌似会越闹越大。。。而且竟然楼主已经将成件事还原返比大家知道,大家都唔会乱去评价呢件事噶。

田头佬 发表于 2013-5-14 07:05

楼主需要法律帮助吗?我的看法呢,第一时间都是打电话 不过是急救车的电话,你不扶婆婆也是对的,因为你不知道婆婆骨头有无事 或者会越帮越忙,因为你不是专业的救护人员。或者国内的办事不同了,至于不是专业的记者 同埋无记者证的 第一时间照相摆上网好像也不是好对了,那天我看到那贴是趣事先入去看看的,是兴宰乐窝吗?如果有心的话 可以过去帮下手了 维持交通 不要给太多人围观 给点受伤的婆婆透透气了。汇星的旧同事 不要太捞气 自己做的事对的起自己就得了,不过社区也要尊重吓楼主,因为好多人都是不喜欢上镜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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