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MAN188 发表于 2013-3-17 22:01

支持!!

穿靴子的猪 发表于 2013-3-17 22:08

表示俩不能共患难的人,是不可共富贵的,那什么工资6K的,什么什么炫富的,物质不能满足精神的!为了这个再见,自己喝一杯,自己托起明天的太阳,管她谁干甚~~
今天的再见,哪怕你39年后回头再想,这决定都是铁定不会错的.

顶上!

peter 发表于 2013-3-17 22:14

一切从头再来

妖娆 发表于 2013-3-17 22:18

这个世界上有着太多的这样的故事了,我是过来人,再多的苦,过去了,稍微好点了,人家就来代替了,人啊。。。

明明德 发表于 2013-3-17 22:40

说得好!

一棵树 发表于 2013-3-17 22:41

人生总是这样的,每个人都是个有故事的人,有了这段经历使你的人生更精彩!年轻人你们还年轻,路还长着呢!风来了准备起航吧!

迪迪园 发表于 2013-3-17 23:44

过去的就让它成为过去式吧、让自己好起来才是真、、、

莫小北 发表于 2013-3-18 00:16

那些所谓过不去的过去,都会成为过去~

辉太狼 发表于 2013-3-18 09:09

不错不错

Man 发表于 2013-3-18 09:28

写得不错

嫣~媳妇来勒 发表于 2013-3-18 10:39

恩~~~人生必经阶段

心永在 发表于 2013-3-18 11:48

懂得爱自己,人生很多过客。
那才叫人生!

kols 发表于 2013-3-18 15:12

失恋时都有好文采
潜能发挥出来了
呵呵!
不知我几时失恋

大猫ben 发表于 2013-3-18 16:36

身同感受 我的经历和你和相似。。依然很记得去年的10月16日晚

中原 发表于 2013-3-18 16:43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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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再见,我的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