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氏□強少℡ 发表于 2012-12-8 12:03

轻薄的假象 发表于 2012-12-8 12:09

心黑得没话说~!

太疯癫 发表于 2012-12-8 12:39

不如叫那男的买只母猪回来,然后亲自和它交配,生些猪扒下来卖,必定 发财
他不是只要生育对象吗

tony2012 发表于 2012-12-8 13:16

1、这个男人绝对打不赢这场争子女官司;
2、女子可同时(或在这官司一完结即时提出)反控告男方:包二奶,重婚罪,让他坐几年大牢;申请离婚,要求分割男子一半财产,要求男子支付6年子女抚养费及利息;要求得到两女的抚养权,要求男子每月付两女抚养费;就六年光阴,要求男子赔付精神补偿费

3、这男人是是该刮千刀,人家就是先下手为强,逼女的同意庭下和解(千万不能和解,因为官司女的绝对赢)。但 如果女的连抗争都不懂,连保护自己也不会,那也是自取其辱,不值得可怜
4、说什么谴责的话都是废的,关键是快点找律师告到男子粒裤,主动出击才是正道

倾国倾城 发表于 2012-12-8 14:10

又是一个悲剧,唉,谁管呢,这个事,真是太惨了

ccd德 发表于 2012-12-8 15:09

回 tony2012 的帖子

tony2012:1、这个男人绝对打不赢这场争子女官司;
2、女子可同时(或在这官司一完结即时提出)反控告男方:包二奶,重婚罪,让他坐几年大牢;申请离婚,要求分割男子一半财产,要求男子支付6年子女抚养费及利息;要求得到两女的抚养权,要求男子每月付两女抚养费;就六年光阴,要求男子赔付 .. (2012-12-08 13:16) images/back.gif

支持32楼,女方要清楚自己的立场,还有就是觉得女方的维权意识好薄弱。

zk0123 发表于 2012-12-8 20:10

和我都是苦命的人阿!加油阿!

tf电工 发表于 2012-12-8 21:06

可儿儿 发表于 2012-12-8 21:21

负心汉事实如此千刀万砍。

宝马 发表于 2012-12-8 22:26

带佢去九潭农民街(黑古仔)果度淹左佢!唔好比佢出去搞搞阵!

宝马 发表于 2012-12-8 22:47

现代版陈世美!当今社会还有甘嘅,好像拍电影甘!
嘿。肝肠寸断!真系同姐唔同命!人间悲剧!
可以旁听吗?

yuan160 发表于 2012-12-9 12:48

这种男人不死都没用,留在世上丢人~

回不到的過去 发表于 2012-12-9 17:28

呢个世界~~还有天理吗?

fanly芳 发表于 2012-12-9 20:57

严重鄙视

PIG`S 发表于 2012-12-10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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